市公安局
市政府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公安事项,消防事项,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,保甲事项,兵役事项,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。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,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,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,分别由首都警察厅或省会警察机关掌理之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一月以后,市公安局改称为警察局。
市政府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公安事项,消防事项,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,保甲事项,兵役事项,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。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,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,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,分别由首都警察厅或省会警察机关掌理之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一月以后,市公安局改称为警察局。
辽朝北面官类名。辽兵制,凡有大的军事行动,皆由朝廷临时任命大员统领,设衙治事,统称北面行军官。有行枢密院、行军都统所、行军都押司、行军都部署司、先锋使司、先锋都统所、左翼军都统所、右翼军都统所、中军都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二品。设于文宗至顺二年 (1331),掌内廷近侍之事,领四怯薛速古儿赤四百人、奉御二十四员及拱卫直都指挥使司。官署名。元置,掌内廷近侍之事。其官有侍正(正二品)、同知、佥府、侍判、
官名。即尚舍奉御。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上军将之副职。晋国军制分上、中、下军,皆设将、佐。
官署名。明朝工部屯田司所属机构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始置于北京大通关(今北京通县境内)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,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典史一人,未入流,后俱革。掌大通关税课之事。官署名。明置,
商末西方诸侯之长。即周文王。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吾闻西伯善养老者。”《史记·殷本纪》:“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,以请除炮格之刑。纣乃许之,赐弓矢斧钺,使得征伐,为西伯。”官名,商朝置,为西方诸侯之长,因周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上》:“副子生南台治书道赐。”
禁军名。后梁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梁开平二年(公元908年)十二月改左右神武军为左右英武军,与左右天武军、左右天威军合称六军,以勋戚旧臣领之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元年 (1368) 始设,为管理佛教事务机构。四年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