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司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邺市。见《北齐书·宋游道传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邺市。见《北齐书·宋游道传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东魏沿之。《北齐书·封隆之传》: “兴和(539—542)初,(平阳太守封子绘)自郡征补大行台吏部郎中。”可与大行台吏部郎互称。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。即指定地区居住,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。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。
官名。战国末秦置。管督造兵器的工官。《陇西守戈铭》: “(秦始皇) 廿六年,[陇]栖 (西) 守□造,西工宰阉,工□。”
官署名。明初兵部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始置,掌武职选授、升调、袭替、功赏之事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三人。十三年,改设主事一人。二十二年改称司马部,二十九年改为武选清吏司。
官署名。明崇祯十七年 (1644) 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置。由刘宗敏、李过、李牟、田虎诸人掌习事。向明朝官吏追赃助饷。查明官僚存钱数目; 按官阶高低,定饷银数目之多寡。限定: 内阁十万,部院、京堂、
①官署名。见“外兵省”、“外兵曹”。②“外兵参军”简称。《梁书·南平元襄王伟传》:“府迁骠骑,转外兵。”官名。魏置五兵尚书,五兵指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五曹,每曹置郎,即外兵郎,或称外兵曹郎。晋
官名。① 隋初兵部头司兵部司长官。初为六品上,文帝开皇六年(583) 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“兵曹郎”。②兵部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,员一人,正四品。唐增为二员,与尚书分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六年(1073)置,员四人,以三年为一任,资序同国子监直讲,掌教授法律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为律学博士。
参见“车部郎”。
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,掌皇后中宫钱粮造作,设于成宗大德三年(1299)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下辖大都、翼宁、南阳、唐州、河南府路四所管民提举司,秩从五品,领十一处提领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