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,分通议大夫置。绍圣二年 (1095),复为通议大夫。
官名。北魏为内官,即侍从宫禁的亲近官员,多由亲贵子弟充任。《魏书·陆俟传》:“太宗践祚,拜侍郎,迁内侍,袭爵关内侯。”隋朝为内侍省长官,用宦者,置二员,从四品上;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长秋令,用
官名。辽客省所属有点签司,《辽史·百官志三》记兴宗重熙六年(公元1037年)耶律圆宁曾任同签点签司事。按《兴宗纪》六年五月,耶律涅哥同签点检司。涅哥即圆宁,此点签司应作点检司,掌点检客省之事。
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后朝廷给予谥号的规则,始于周朝,相传有周公谥法、春秋谥法等。秦朝废,汉朝复用,历代因袭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 : “太古有号毋谥,中古有号,死而以行为谥。如此,则子议父,臣议君也。甚无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閤正,从七品;閤丞,正八品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(公元2 64年)始置于丞相府,有属一人,所主无考。蜀吴设置情况无考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亦置戎曹属一人。
官署名。秦、汉、三国、两晋、南北朝皆置导官令,掌采择加工宫廷御用粮食。北齐于司农寺下置署,以令、丞掌其事,辖有御细部、曲面部、典库部等仓督员吏。隋、唐沿置,其官有令、丞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(107
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监狱事宜。
官名。元置,为器物局的主官,见“器物局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广储司之职官。又作“总管六库郎中”,或简称“总管郎中”总掌司属六库之出纳。额设四人,本府二人,部员兼充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