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务次长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政务次长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政务次长”。
八关都尉官,各自领兵掌守其关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置八关都尉官”。注:“八关谓函谷、广城、伊阙、大谷、轘辕、旋门、小平津、孟津(关)也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。属尚宫局,员二人,从七品,为司言之佐。唐朝改正七品。协掌宣传启奏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
蒙古语,意为“符验”、“证件”,元朝泛指各种文符证件。
清代由将军直辖的绿营兵。见“绿营兵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办法之一。凡未补授实缺之官员,在吏部候选。经吏部呈请分发名单,每月掣签一次,分发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。出钱请免抽签,指定某处候补者,称指省或指分。清制,设有补授实缺的官员,
见“八作司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八作司”。
爵名。南朝宋、北朝魏“男”爵等级之一,不食封。见《宋书·庾悦传》、《魏书·费于传》。
绌,通黜,贬官降职。陟,升官提职、提升。绌陟:考核官吏的成绩,给予升降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三岁一考功,三考绌陟。”
乡役名。宋朝始置。神宗熙宁元年(1068),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。三年,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。每十家为一保,选主户有能力者一人为保长。掌率同保之人维持治安。清朝地方编户中亦设。顺治(1644—16
官名。战国楚曾(即随)等国置。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“新官令”官职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