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平章政事

平章政事

初为宰相的职衔名义。唐太宗贞观八年(634) 诏李靖“每三两日至门下、中书平章政事”。渐演为官名。金朝尚书省置二员,从一品,与左、右丞相同为宰相,掌丞天子,平章万机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 中书省、尚书省置,为丞相副贰,从一品,后由一员增至六员,文宗至顺元年 (1330) 定为四员; 诸行中书省亦置二员,丞相缺则为长官。明初中书省置,从一品,洪武九年 (1376) 废; 行中书省置为长官,从 一品,亦九年废。


官名。金、元皆置。《金史·百官一·尚书省》:“平章政事二员,从一品,为宰相,掌丞天子,平章万机。”元代中书省、行中书省皆设此官。《元史·百官一·中书令》:“平章政事四员,从一品。掌机务,贰丞相,凡军国重事,无不由之。”行中书省的平章政事,则为地方高级长官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云南道监察御史

    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云南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十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,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

  • 文经邦国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诏举,韩休及第。

  • 文衡正总裁

    太平天国京试典试官。其副职为文衡副总裁与文衡又副总裁。

  • 采铅伯克

    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采铅之事。和阗所属之克里雅城设一人。秩五品。

  • 织染杂造局

    官署名。简称织染局。明朝分置于各府州,通计二十二处。各置大使一人、副使一人。府织染局大使从九品,副使未入流。州织染局大使亦未入流。掌造各种织物,以供皇室官府之用。

  • 都知杂房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隶尚书省,掌进制敕名、班簿具员,考察都事以下功过及迁补之事。由本省属吏领之。宋代尚书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。《宋史·职官志一》说:“主行进制敕目、班簿具

  • 学部会计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支计出入,典领器物及教育恩给之事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下设两科:度支科,掌本部经费的收支报销及本部每年收支的预算、决算及教育恩给事项,管理本部所有财产器物,核算各省教育费用;建

  • 副局长

    官名。清末新设机构局之副长官,协助局长管各局事。也有只设局长而不设副局长者。

  • 乙室大王

    即乙室部大王。即“乙室王”,见此条。

  • 太府寺

    官署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中改少府为太府,设卿、少卿、丞,其官署或称太府寺。北齐正式定名,列为九寺之一。职兼南朝之太府、少府二卿,掌管金帛库藏出纳,以供国用,兼管冶铸、染织及宫廷手工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