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广东清吏司

广东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广东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广东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东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义勇后等六卫及蕃牧、奠靖二千户所之俸饷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户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经承若干人,分置民科、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、火房等机构办事。兼掌八旗继嗣之政令及本部所属官差之更代。光绪二十二年(1906)裁。② 明清刑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广东省刑名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东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兼掌应天府、在京锦衣等七卫及直隶延庆州等处刑名之事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刑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经承若干人。兼理收办正白旗、安定门、广州将军等处之文移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提举茶盐司

    见“提举茶盐官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摘山煮海之利,以佐国用;视其岁额丰损以诏赏罚。凡给之不如期,卖之不如式,与州县不加恤者,皆劾以闻。其官称提举,本以给卖钞引,通商阜财,时至所部州县巡察,禁止私贩,按劾

  • 起居院

    官署名。五代置,掌抄录朝廷制敕以备修史。宋初不掌撰集之事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,始命官领记注之事,称修起居注或同修起居注,以三馆秘阁校理以上充任,起居郎、起居舍人并为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

  • 左旅贲率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旅贲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
  • 从政郎

    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,改通仕郎置,为选人阶官,从八品。文散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改通仕郎为从政郎, 秩从八品。参见“通仕郎。”

  • 北府宰相

    官名。辽朝北宰相府长官。掌北府事,为执政大臣。国舅五帐世预其选,圣宗以后,也间用汉人。官名。契丹遥辇氏八部分为北府与南府两个集团。北府以迭刺部为核心,包括品部、乌隗部、涅刺部、突吕不部,共五部。辽太祖

  • 宣赞舍人

    閤门宣赞舍人简称。官名。宋置,政和年间,改通事舍人为宣赞舍人,掌传宣赞谒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东西上閤门》。

  • 四川行省

    见“四川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
  • 箭工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箭工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外兵使

    北魏镇府僚属。《北齐书·神武帝纪》记北魏时高欢与“怀朔户曹史孙腾、外兵使侯景亦相友结。”

  • 勾簿司

    官署名。宋太宗时置,职掌与理欠司略同。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