庐工中士、下士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说:“庐人为庐器。”庐器指矛戟的杖柄。北周置庐工中士,正二命;庐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矛戟杖柄的制造,属冬官府司木中大夫。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说:“庐人为庐器。”庐器指矛戟的杖柄。北周置庐工中士,正二命;庐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矛戟杖柄的制造,属冬官府司木中大夫。
①官名。掌农政。《吕氏春秋·季冬》: “命司农,计耦耕事,修耒耜,具田器。”②大司农、司农寺、司农卿的简称。③户部尚书的别称。官名,汉武帝改大农令为大司农,掌钱谷、仓储、盐铁、均输等。其后,历代沿置。
官名。东汉为符节台属官,秩二百石,掌文书。南朝梁、陈为御史台属官,掌符节事。官名,东汉置,俸二百石,掌书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:“符节令一人,六百石……符节令史,二百石。本注曰:掌书。”
官署名。参见“行太仆寺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差遣法之一。四川、两广、福建、湖南等八路文、武臣差遣,中原之人多不愿就任,因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,称八路官员“指射差遣法”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四选
官名。明朝和清朝都设巡抚和参将,凡是为巡抚统理营务的参将,称抚标中军参将。参看“参将”条。
即“八座”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置,为武臣及内侍阶官,取代旧武阶官引进使及内侍阶官宣政使,从五品。金朝为内侍阶官,二十五阶之第九阶,从五品下。元朝沿置,十四阶之第四阶,正四品。明洪武四年 (137
县自治机关。清末标榜地方自治,于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颁布《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》,各省多设有县议事会。民国初年沿设,而制度略有改变,具有立法机关的性质,相当于县议会。其议决事项如下:一、县岁出,
官署名。即“福建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仪鸾局的主官,见“仪鸾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