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。宣统三年 (1911) 改礼部设。掌朝廷、坛、庙、陵寝的礼乐及用品制造与典守事宜。置掌院大学士、副掌院学士各一人,学士、直学士各八人,并厅长、署长、佥事等。下设总务厅、礼
官署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中改少府为太府,设卿、少卿、丞,其官署或称太府寺。北齐正式定名,列为九寺之一。职兼南朝之太府、少府二卿,掌管金帛库藏出纳,以供国用,兼管冶铸、染织及宫廷手工业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本镇军事司法及关于镇监各项事件,战时承办俘虏及占领地方司法诸事。
官署名。南宋临安府置,设正开拆官、副开拆官、下名开拆官。掌文书收发之事。
见“子城使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(1014),置都大管勾南宫北宅所,掌诸王出纳事务。仁宗景祐三年(1036),徙南宫吴王院属睦亲宅,遂只称管勾北宅所,以诸司副使二人管勾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主设坛和行舍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 “子产相郑伯以如楚。舍不为坛。外仆言曰: ‘昔先大夫相先君适四国,未尝不为坛。’”官名。春秋时郑国设置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“子产相郑伯
内命妇名。北周置,为皇帝之妾,与贵妃、德妃合称三夫人,后又改称三妃。
明朝乡间掌税粮征收之人。洪武四年(1371)始设于南直隶(今江苏、安徽二省)、浙江、江西等地,后向全国推广。大率以万石左右的税粮区为单位,择田粮多者充任。初为大户承充的优差,可以凭借职权欺压乡里,中饱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为军事委员会的所属机构, 即“兵站总监部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