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延禧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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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尚食典御

    官名。北魏已置,掌御膳之事。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,二员,五品,总知御膳事。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尚食奉御,隶殿内省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复置,二员,隶殿中省,位尚食

  • 清流苑

    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。属香山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香山监”。

  • 新运粮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六年置,管站车二百五十辆,并管坝河。初属兵部,后改属户部;秩正五品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、都提举一员、同提举二员、副提举一员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户部·新运粮提举司》。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六年

  • 现审左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机构。雍正元年(1723)设。主鞠讯囚禁。五年,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、汉司官各三人,专掌该司事务。乾隆六年(1741),改为奉天清吏司。

  • 立义都尉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孙和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吴历》:“孙皓即位,诏曰: 故仆射屈晃,志匡社稷,忠谏亡身。封晃子诸为东阳亭侯,弟干、恭为立义都尉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主治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和传

  • 散府

    府的等级之一。金制各路首府以外的府称为散府。元代散府为属于路的府。

  • 知宗正寺丞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,宗正寺卿、少卿、丞皆为寄禄官,不领本职,别置判宗正寺事,若判寺事缺,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,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,司皇族之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宗正丞复为职事官,实领

  • 下五旗包衣参领

    官名。清朝八旗中下五旗包衣之职官。额定二十五人,每旗各五人。掌辖下五旗包衣,以供王公府属之执事。下属有包衣佐领四十二人,旗鼓佐领十人,管领四十二人,分管四十一人,旗鼓分管十人,骁骑校四十二人。

  • 漠南马群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漠南马群饲养蕃息之事。以太保为长官。

  • 检正官

    官名。宋朝中书门下属吏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置检正五房公事一人,总领孔目房、吏房、户房、兵礼房、刑房之事; 诸房各置检正公事二人,皆以京朝官充任。若以选人充任,则称习学公事。元丰(1078—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