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待诏

待诏

指应皇帝征召随时待命,以备谘询顾问。汉朝皇帝征召才术之士至京,以其处所性质不同,有待诏公车、待诏金马门,待诏博士、待诏射声士等名目。后遂演变为官名,凡具一技之长而备谘询顾问者,如太史、治历、音律、本草、相工等皆置。北魏、南朝梁等沿之,但名目不同。唐初,凡文辞经学之士及医卜等有专长者均值于翰林院,以备待诏。玄宗时遂以待诏命官,称翰林待诏,负责四方表疏批答。辽有翰林画待诏。明朝为翰林院属官,从九品,掌校对文史,凡遇皇帝宣问文义,以备召呼。清朝属翰林院待诏厅。顺治十五年(1658)置。满汉各二人,秩从九品,掌缮写校勘之事。


官名。汉朝征士,都待诏公车,其中特别优秀的待诏金马门,备顾问应对,或奉诏而行某事。凡待诏,皆有一技之长。唐朝设翰林院,凡文词经学之士、卜医技术之院,皆有待诏,故有画待诏、医待诏等。唐玄宗时有翰林待诏,负责表疏批答应和文词之事。宋代有各种待诏。后来,翰林待诏改称翰林供奉,又称为学士。辽及明清两朝翰林院属官有待诏,掌管校对章疏文史,秩从九品,为低级的事务官员。见《汉书·韩王信传》、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、《宋史·职官二·翰林学士院》、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。《文献通考·职官八·学士院》、《清通典·职官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龙虎卫上将军

    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正三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正二品。

  • 署长

    官称。汉朝泛指列卿下属诸署长官,秩位低于署令。如西汉少府属官有诸仆射、署长,东汉少府官有黄门署长、画室署长、玉堂署长等,皆四百石,黄绶。清末典礼院置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礼部为典礼院,置礼制、祠祭

  • 左右武伯中大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诸子下大夫二人,中士四人,掌理国子的教治与戒令。北周依其制于夏官府置左右武伯中大夫,正五命,掌内外卫之禁令,兼统六率之士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豆卢勣传》 :“周明帝时,为左武伯中

  • 明毅将军

    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
  • 户部右曹

    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掌常平免役之政令,以及坊场、河渡、水利、伍保、没官田产、义仓赈济之事。南宋分六案: 常平案掌常平、农田水利及义仓赈济,户绝田产,居养鳏寡孤独之事; 免役

  • 官吏由地方内调中央任职称“入”。无论升迁与否,均有迁赏之意。《汉书·循吏传·朱邑传》:“以治行第一,入为大司农。”汉制,由地方官进为中央官或三辅官称为入。如《汉书·朱邑传》记朱邑为北海太守,以法行第一

  • 架阁库

    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置于中书省及六部,储纳文书,隶中书者由制敕库房掌管。徽宗宣和二年 (1120) 罢,南宋高宗绍兴三年(1133)复置。宁宗嘉定八年(1215),三省、枢

  • 大三法司

    清制,凡死刑,先由御史、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,称小三法司。然后由都御史、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、侍郎会审,称大三法司。

  • 路录事司

    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秩正八品。凡路府所治,置一司,以掌城中户民之事。设录事、司候、判官各一人,二千户以下,省判官不置。

  • 闽隶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供役畜养鸟类的低级小吏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闽隶,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役畜养鸟而阜蕃教扰之。掌子则取隶焉”。郑玄注:“杜子春云:‘子’当为‘祀’。玄谓掌子者,王立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