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律博士

律博士

官名。或称律学博士。三国魏明帝即位(226)始置,教授刑律,谘询法律。两晋廷尉皆置。南朝宋置一员,仍隶廷尉; 南齐沿置; 梁武帝天监四年(505)置胄子律博士,位视员外郎,三班; 陈置胄子律博士,八品、秩六百石。皆隶廷尉卿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(493)定为六品中,二十三年定为九品上。北齐大理寺置四员,九品上。隋朝大理寺置八员,正九品上。


官名,负责讲授法律条令。魏始置(《宋书·百官上·廷尉》);晋称律博士员,属廷尉;(《晋书·职官志·廷尉》);南朝宋、齐皆置(《宋书·百官上·廷尉》、《南齐书·百官志·廷尉》);南朝梁称胄子律博士(《隋书·百官上·廷尉卿》);北朝的北魏、北齐也置(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中·大理寺》);隋置律博士八人(《隋书·百官下·大理寺》)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南苑主事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之职官。协掌征收南苑地赋及管理行宫、寺庙等事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,额定一人。

  • 北枢密院通事

    吏名。辽朝北枢密院吏员,在北院郎君下。官名。辽置。属北枢密院,以熟悉华俗、精通华语之人为之,掌通译语言之事。

  • 中侍郎

    官名。①十六国西秦置。《晋书·乞伏炽磐载记》: 永康元年 (412)“罢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、六卿、侍中、散骑常侍、黄门郎官,置中左右常侍、侍郎各三人。”②宋徽宗政和六年 (1116) 置,为武臣阶官,

  • 七兵郎

    官名。尚书省郎官。北魏置,协掌军事,属七兵尚书。《魏书·李先传》: “以先为尚书右中兵郎”,“转七兵郎,迁博士、定州大中正”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。

  • 大都皮货所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用从九品印,隶中书省工部。置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
  • 雄威将军

    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
  • 平秩郎

    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之第十阶,秩从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使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平秩郎。见《金

  • 接押官

    流外官名。宋于开封府置,其职掌似为接受并签押文案簿书之事。

  • 龙兴打捕提领所

    官署名。元置,属宣徽院,设提领、副提领各一人。

  • 司稼正卿

    官名。即司农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农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