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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办

官名。清朝后期于新设的官署或办事机构中所设置的官员。其地位及权限因机构而异。因其多为一个部门或方面的主管官,故名。如神机营枪炮厂及机器局之总办,即为该厂、局之长官,分掌演练枪炮、测量算学及制造枪支、火药事。总理衙门之总办章京,为统率司员之官。大清银行所属各分行总办,为各分行之长官。各铁路局之总办,为各路局事务之主持人。此外,各省新设机构如营务处之类,主官也多称总办。


官名。(1)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,其主管官一般称为总办。(2) 北洋政府设置,一是一般机关的主管官,特派或简派,如审计处、盐务稽核总所、采金局、全国经界局等。二是税务处各股的总办,只相当于股长,是一种特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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