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总甲

总甲

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。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。每甲辖数十百家,往往为一乡。乡中设乡约约束,有里长司劝化之事,而统归总甲管理,又,山西、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,位在十家长之上。每堡设牌头四名,总甲一名,皆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。名司稽查拖欠地租、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。


职役名。清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颁布邻保检察法,简称总甲制。其法:令各州县所属的乡村,十家置一甲长,百家置一总甲,若有盗贼、匪人、奸宄等事,自邻右报告甲长,甲长报知总甲,总甲报于府、州、县衙门,府州县衙门审其事实,申报于兵部,若一家有隐匿盗贼及其他罪犯者,邻右的九家以及甲长、总甲,均以罪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算学谕

    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七年(1084)置,选吏部四选官通算学并经考试合格者充任,掌算学教授之事。徽宗宣和二年(1120)罢。

  • 奄人

    俗称“老公”“太监”。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:“奄十人。”注:“奄,精气闭藏者,今谓之宦人。”“奄人”,也写作“阉人”,即阉割之人,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》:“中兴之初,宦官悉用阉人,不复杂调它士。”

  • 庙郎

    官名。汉代庙令的属官,《西汉会要·职官一》有“江德坐庙郎夜失火免”的记载。参见“庙令”。

  • 正军械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考查全镇战具军火等事。

  • 工巡总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京师治安机关。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设内城工巡局,三十一年设外城工巡局。掌督修京师街道工程,管理巡捕事务。初设亲王一人管理内城工巡局,后设管理内外城工巡事务大臣一人,由大学士、尚书内

  • 家君

    官名。即家宰。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墨子·尚同下》: “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,是以选择其次,立而为乡长、家君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期卿、大夫封地的下级官员。《墨子·尚同下》:“卿之宰又以其智力为未

  • 监津掾

    郡分职吏名。东汉置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引《汉官》,河南尹所属有监津掾,属于道桥掾、史一类。参见“道桥掾史”。

  • 弓工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槁人中士四人,掌理制造弓弩矢箙。北周仿此职置弓工中士,正二命;弓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弓弩的制造。属冬官府司木中大夫。

  • 日逐

    匈奴官号。《后汉书·南匈奴列传》:“其余日逐、且渠、当户诸官号,各以权力优劣、部众多少为高下次第焉。”匈奴王号名。《后汉书·窦融列传》:“温犊须、日逐、温吾、夫渠王柳鞮等八十一部率众降者,前后二十余万

  • 康义将军

    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武帝大通三年(529)置,以取代执义将军,专施用于境外,拟猛烈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