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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税务司

官名。清后期主管全国海关税务行政的最高官员。咸丰九年(1859)设,为总税务司署长官。由英人把持。掌各海关征收税课之事。同治三年(1864),自上海迁北京办公,职权不断扩大。


官名。为总税务司署的长官,清咸丰十年(公元1861年)始置,其副职为副总税务司,员额各一人,均以洋员充任。总税务司总掌全国海关关税、行政及人事之权,名义上隶属于总理衙门及外务部,但只不过是听其报告而已,并不能过问其内部事务。副总税务司于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撤销。辛亥革命后总税务司一职仍由洋员充任。自设立总税务司以后九十年间,此职始终为帝国主义分子所把持,垄断了中国海关税务权。特别是北洋政府时期,各省停解京饷协饷,几乎只靠海关为惟一财源,而借款赔款亦往往指海关为抵押。总税务司的权势几乎凌驾于政府之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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