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职名。见“监中外官考使”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(1290)十二月,秩从五品。分掌万亿宝源库出纳金银之事。简称富宁库,属户部。设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(从六品),副提举一员 (从七品)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隶太史局,负责以浑仪昼夜测验辰象,置学生,分番祗应。官署名。宋代置,为太史局的同性质机构。掌浑仪台昼夜测验星象之事。南宋隶属于秘书省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二人,五、六品不等。原由典狱司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兼充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,由本部员外郎、主事中奏补,任期二年。掌领本部南、北两监事务。
勋官号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 改上大将军为之,置为十转勋官,比正三品。宋朝为第三等勋官,秩正三品。金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三品。元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二品,只用于封赠。明朝为第三阶武勋,正二品,再考称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曹操置,为僚属掌管司法事务。《三国志·高柔传》:“(曹操) 以(柔)为刺奸令史,处法允当,狱无留滞。”西晋司马孚为太宰后,其府设刺奸曹,有令史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
官名。北宋徽宗宣和元年(1119),改宣和殿学士置,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,为正三品贴职。
官名。战国韩、赵等国置。主办冶铸的工官之长。韩国《四年郑令韩口戈铭》: “冶尹颇造。”官名。战国时韩国设置司寇,监督各库兵器制造。制造兵器的冶造作中有刑徒。冶尹是冶之长,“冶”是直接制造兵器的工人。(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始置,掌理调节粮食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撒,其事权改归民政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