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筹计全军战具军火等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名,汉置,为护羌校尉属官,掌文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使匈奴中郎将》。
见“指挥使”。武官名。见“指挥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卫尉寺置,掌收储兵器。官库名。见“内弓箭库”。
汉朝官府分曹处理政事,因称官吏在官署治事为坐曹。
官名。清朝同知之一种。设于江苏江宁府、安徽安庆府及江西九江府之处。以专理江防事务,故名。正五品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辞曹主辞讼事。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都督(4)。”
清朝军机处术语。凡臣工奏折,除留中外,均交军机处抄录副本。各折抄毕,由各章京持正、副二本互校,并于副本折面注明系某人奏某事,并标明朱批日月和交不交字样,称“开面”。
官署名。中华民国设置,隶属军政部,掌管全国兵工及有关兵工建设等事务;设总务、设计、检验、监察四科和兵工研究委员会、兵工材料购办委员会;其长官为署长、副署长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军政部。依照民国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