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十三司
官署合称。即“户部十三清吏司”。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户部十二属部为十二清吏司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司为北京司。十八年革北京司,设云南、贵州、交阯三清吏司,宣德十年(1435)革交阯司,定为十三司。每司各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二人。各掌其分省之户口、钱粮等事,兼领所分两京、直隶贡赋,及诸司、卫所俸禄,边镇粮饷,并各仓场盐课、钞关。
官署合称。即“户部十三清吏司”。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户部十二属部为十二清吏司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司为北京司。十八年革北京司,设云南、贵州、交阯三清吏司,宣德十年(1435)革交阯司,定为十三司。每司各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二人。各掌其分省之户口、钱粮等事,兼领所分两京、直隶贡赋,及诸司、卫所俸禄,边镇粮饷,并各仓场盐课、钞关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隋代县有士曹,置士曹倥,至唐改称“司士佐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宋少府监所属有南郊祭器库,置监官二人,掌收藏郊祀祭器。
① 西汉加官名号,加之者得常侍从皇帝左右,职甚亲近。有中常侍、骑常侍、常侍骑、武骑常侍、常侍郎等名目,泛称常侍。② 中常侍、内常侍等宦官的简称。详见各条。③散骑常侍、散骑中常侍、通直散骑常侍、员外散骑
1、明清两朝的监狱或拘留所的俗称。2、在明清两朝,指衙役或衙值班的地方。州县临时关押人犯的牢房。班房本为州县衙役办事之处,清代州县管辖的轻罪人犯及干连佐证,经批准取保候审者, 为防止延误, 往往暂拘于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额设四人,简任。掌起草与审议各类法律法令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散骑省属官,七品。官名,三国魏置,属散骑省。掌侍从左右、顾问应对、集录诏令、收转章奏文书等。
蒙、元怯薛执事名。又译豁你赤,蒙古语,意为“牧羊者”。掌宫廷放牧羊群等务。
1、师和友的合称。王莽为太子置四师四友,俸同大夫。四师为师疑、傅丞、阿辅、保拂。四友为胥附、奔走、先后、御侮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2、既是师也是友。《后汉书·隗嚣传》:“嚣素谦恭爱士,倾身引接为布衣交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郊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掌管仓储之机构。详“仓场”② 。官署名。清朝有仓场衙门,属户部,其长官为仓场侍郎,掌管京仓、通仓的政令等。详见“仓场侍郎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