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纳司
官署名。南宋初置,隶宣抚司,掌招纳沦陷区军民。
官署名。南宋初置,隶宣抚司,掌招纳沦陷区军民。
即“环卫官”。
假以节杖。汉朝指大臣临时持节出巡。三国魏、蜀、吴沿袭此制,然非临时性,无论在外掌军、在朝秉政,权臣均得假节,实际已成为一种象征地位的政治待遇。至晋朝,地方性军事长官分为都督、监(军)、督 (军) 三等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典腊局”。官名。北齐太仆寺所属有典腊局丞,所掌未详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军饷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分属考功司,掌曹掾官考课之事,由考功郎官领之。
官名。东汉置,三国蜀、十六国后赵,西秦及北魏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职员令未载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定为四品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三国蜀、十六国、后赵、西秦、北魏等沿置。掌帅兵征伐。
犹将帅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任城王传评》:“任城武艺壮猛,有将领之气。”《南齐书·吕安国传》:“宋大明末,安国以将领见任,隐重有干局,为刘勔所称。”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置一员,兼任武学司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永安建制始设。分左、右,左单右双,各八人,共十六人。称如左一通儧、右二通儧等。职同检点。主天王视朝时出入言语。
本义是主管一郡的政务,也代指郡守。《汉书·云敞传》:“唐林言,敞可典郡,擢为鲁郡大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