拣发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调派官员方法之一。各省督抚因本省官员不敷差遣,奏请由候选人员中拣选若干员,分发各该省委用,称为拣发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调派官员方法之一。各省督抚因本省官员不敷差遣,奏请由候选人员中拣选若干员,分发各该省委用,称为拣发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记事本末》卷四二记明弘治元年(公元1488年)南京兵部尚书马文升为左都御史,陛见,“赐大红织金衣一袭。”
见“催纲官”。
即“协律郎”。
吏部尚书之别称。以其掌铨选,故名。
秦汉亭部小吏,辅佐亭长处理一亭事务,如亭父、亭卒之属。《后汉书·陈寔传》: “少作县吏,常给事厮役,后为都亭佐。”吏名,秦汉时城乡都置亭,在乡者称乡亭或野亭,在城者称都亭,无论乡亭还是都亭,都设亭长,
即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官署名。元置,为侍卫亲军中主要以色目军士组成的军事机构。元贞元年(公元1295年)依贵赤、唐兀二卫之例设置, 秩正三品。其设官累有变易,后定置达鲁花赤一人,都指挥二人,俱正三品;副都指挥二人,秩从三品
参见“保正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奚族之南剋军,以剋为军之统帅。
皇帝将臣下章奏留在宫中,或存档备查,或暂缓批答交议; 大臣亦借此陈述机密。明朝时为题奏文书处理方式之一。依制题奏批答,或下部议; 留于禁中不答不议,为留中。清朝制度,凡官员有奏章上呈,均需面交(或差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