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按察使

按察使

官名。唐朝始设,为监察官。后世因之,金朝以后转为司法官,兼监察官。唐睿宗景云二年(711),置十道按察使,道各一人,分察天下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间,曾改称按察采访处置使。十七年置十道、京都、两畿按察使,二十年改称采访处置使。掌察所部善恶,举大纲,凡奏请,皆属于州。宋朝不设节度使,初由转运使兼领提刑,后别置提点刑狱,遂为后世按察使之前身。金朝承安四年(1199),改提刑司为按察司,设按察使一员,正三品,掌一路之司法刑狱、考核官吏,兼劝农桑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9)设提刑按察司。二十八年,改称“肃政廉访司”,置使,正三品,掌断定六品以下官吏轻罪,复审地方已断之民间称冤案件,签署官员考核政绩。明初复设提刑按察使司,置按察使,为按察司之长官,正三品,主管一省之刑法。别称“皋司”,尊称“皋台”、“外台”。清承明制,每省设一人,与布政使同为督抚大员之下属。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,以振风纪而澄吏治,乡试充监试官,大计充考察官,秋审充主稿官。亦正三品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为提法使,不久废。


官名。朝代不同,职权也不一样。唐朝初期,曾设十道按察使,分察各地,为常设官员。唐玄宗李隆基开元年间,改称采访使;唐肃宗李亨乾元元年又改称观察处置使;实为各州刺史的上级,职权仅次于节度使;凡有节度使的地方,节度使便兼带观察处置使的官衔。宋朝没有节度使;起初提点刑狱由转运使兼任,后来才单设提点刑狱,为后代按察使的前身,其职权任务,与唐朝不同,为专察狱讼的官员。由朝臣充任。金设按察使,掌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和官吏考核。元朝初期设提刑按察使,后改称肃政廉访使。明朝初期仍称按察使,为按察使司的长官,掌管一省的司法,还设有按察分司,分道巡察;中期以后,又设巡抚,按察使便成了巡抚的属官。清朝沿用明制,按察使又称臬司、臬台、廉访,隶属各省总督、巡抚;清末改名提法使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七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三·按察司》、《明史·职官四·提刑按察使司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封君

    ①指有封邑的贵族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 “封君皆低首仰给焉”。颜师古注: “受封邑者,谓公主及列侯之属也。”② 因子孙显贵而受封典的人,也称“封君”。参见“封典”、“封翁”条。(1) 爵位名。战国时代各

  • 监修国史

    官名。东晋康帝始以大臣领史局,渐为制度,《史通》卷一○《辨职》: “近古每有撰述,必以大臣居首。案《晋起居注》载康帝诏,盛称著述任重,理藉亲贤,遂以武陵王(晞)领秘书监”,“既而齐撰国史,和士开总知”

  • 河渠令

    官名。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为长官,一员,正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参见“河渠署”。

  • 大通关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工部屯田司所属机构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始置于北京大通关(今北京通县境内)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,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典史一人,未入流,后俱革。掌大通关税课之事。官署名。明置,

  • 敕令所提举

    官名。宋朝设此官,“敕令所提举”为“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”的简称。敕令所是起草皇帝命令的机关,其长官为“敕令所提举”,此官由宰相兼任;同提举,执政兼任。下设详定官和删定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编修敕令所

  • 太子典书坊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东宫行令书、表启等,隶詹事府,设太子庶子、太子舍人,又领典经坊、门大夫坊,统伶官西凉二部、清商二部。隋罢詹事,本坊仍置,设右庶子、舍人、通事舍人、录事、主事令史,炀帝大业三年(607

  • 神部令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辛绍先传》: “(绍先)自中书博士,转神部令。”一说即祠部令之别称。职掌参见“祠部”。

  • 司士中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士下大夫二人,掌理群臣的名籍,主管黜陟、计比、征召的政令及正朝仪等事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士中大夫,正五命,属夏官府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裴宽传》:“武成二年(公元560

  • 门令史

    吏名。晋朝置。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,可置一人。官名,汉置,掌公府门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。御属主公御,閤下令史主閤下威仪事,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,门令史主府门。其余令史,各典

  • 随征千总

    见“千总”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