捕役
旧指州县衙门担任缉捕事务的差役。亦称捕快。
旧指州县衙门担任缉捕事务的差役。亦称捕快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位在“巴牙喇纛额真”之下。后金天聪八年(1634)改称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定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 汉译名为“护军参领”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《魏书·尔朱度律传》:“元晔之立,以度律为太尉公、四面大都督,封常山王。”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。见“地方法院分院”。
官名。见“中台”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督将士作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渊传》:“及与袁绍战于官渡,行督军校尉。”行督军校尉,位低于行督军将军。行,代行。
秦汉时郎官的合称。其内涵说法不一。或谓中郎、外郎、散郎。又有议郎、中郎、散郎或郎中、车郎、户郎说。又,北魏内三郎省称。秦汉时三种郎官的合称,至于具体指哪三种郎官,说法不一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乃行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于有兵诸郡别置,正五品,为都尉副贰,领兵,与郡之行政长官不相知。京辅所置从四品。武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大业二年(公元606年)炀帝定郡都尉之秩为正四品,又增置副都尉,秩正五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领匠夫三百余户,营造素白琉璃砖瓦。秩从六品,隶少府监。设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下辖南、北窑场与琉璃局。
将作监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 由将作少匠改名,员一人,五品,十三年改名将作少令。唐朝屡改其称,或名将作少匠,或名将作少监,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定置将作少监,员二人,从四品下。北宋前期为四
明清学校生员。即“廪膳生员”。明清时生员名目之一。即廪膳生员的简称。明洪武二年(公元1369年)令府州县均置学,府学生员四十人,州县以次递减十人,生员每人给廪米六斗。后又增广名额,于是额内者为廪膳生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