捕蝗使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开元三年(公元715年)山东有蝗灾,姚崇遣御史督州县捕而埋之;次年山东复发生大蝗灾,姚崇又命捕之,因敕使者察捕蝗者勤惰上报朝廷。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开元三年(公元715年)山东有蝗灾,姚崇遣御史督州县捕而埋之;次年山东复发生大蝗灾,姚崇又命捕之,因敕使者察捕蝗者勤惰上报朝廷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员六人,佐太学博士下大夫掌教授太学生经义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见“太学博士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朝户关监督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设,为浒墅榷关之主官。大关在苏州府长洲浒墅地方。掌理征纳货税,船料及牲畜税。雍正二年(1724)改由苏州织造兼充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时置,在武候率下大夫之上,仍属夏官府,为武候府长官,统武候兵,其下设次大夫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①即“北枢密院”。②即“北大王院”。官署名。辽太宗兼制中国,官分南北(院),以国制治契丹,以汉制待汉人。北院治宫帐部族及属之政;南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。北院官员称北面官,南院官员称南面官。辽太祖分
宋朝宫观官名。仁宗至和元年(1054),始以观文殿大学士晏殊为之。后授例置官。品秩稍低者,则为同提举。
参见“视品”。
官署名。清初户部沿明十三司之制,增设江南一司,共分十四个清吏司,每司都设郎中、员外郎与主事,一般是七、八人,最多到十二人,另外有笔帖式一百二十一人,经承六十八人,分别在各司办事。各司分别掌核各该省钱粮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边远州属官,有以侯爵担任者。见《梁书·张缅传》、《陈书·岳阳王叔慎传》。
官名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置甸皮局,十四年(公元1277年)定秩为正七品,二十一年(公元1284年)改隶大都留守司。掌岁办熟红甸羊皮二千余件。设大使一人为主官,管匠三十余户。
学官名。辽置于诸县,属南面方州官。其下有助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