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乌、科、唐各参赞公署编制章程》的规定,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各设参赞一人,副参赞一人(汉、蒙人员分任),均由大总统简任,隶属
官名。唐置,由殿中侍御史一人充任,属御史台殿院。其职掌是与知西推侍御史掌推鞫之事,并监督左藏出纳。参见“知推侍御史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置,掌造竹器。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;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五代后周世宗时始设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宋太祖时沿置,不论前资、现任职官或是黄衣草泽之士,均许应诏对策。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尚书省处置公事,由长官签署后,发付诸司、诸路监司、州军施行,称省札。
官名。唐朝京城长安(今陕西西安)、东都 (洛阳)郊社署长官,隶太常寺,各置一员,从七品下,掌五郊、社稷、明堂之位,祠祀、祈祷之礼。
见“巡城御史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为公府的属官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说:“閤下令史,主閤下威仪事。”
官名。突厥有此官,为高级官员。见《北史·突厥传》,参看“次设”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有宰夫,后期《幼主诏旨》中又有正宰夫一职,为天朝典官中最高宰夫。按太平天国官制,既有正,必有又正、副、又副诸员,参见“宰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