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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朝下大夫
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掌朝司长官,皇帝临朝时,典笔砚,持至御坐,由承御大夫取以进上,并掌纠察非违,肃正朝仪。下设小掌朝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察上士、司约中士、司盟中士、职金中士、掌璧中士、司厉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
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朝士中士六人,掌外朝之法及禁令。北周秋官府置掌朝下大夫,正四命,掌朝会之法及盟约宪令,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寇隽传》:子颙“历官掌朝、布宪、典祀下大夫。”其副职为小掌朝上士,正三命。属官有掌察上士、中士、下士,司约中士、下士,司盟中士、下士,职金中士、下士,掌璧中士、下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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