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左、右翼宗学之长官。总领宗学事务。左、右翼各设一人,由皇帝在宗室王公内简派。
官员考评制度。亦称案剧、理剧。始见于汉。因郡县治理有难易之别,故分为剧、平,以作为察举科目。《汉书·陈遵传》:“举能治三辅剧县,补郁夷令。”明朝定为评定官员能力标准之一。凡能治理雄剧难治府州县者,称才
武官名。见“团营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隶光禄司。三十年改隶光禄寺。初设署令 一人,丞一人,监事一人。后改置署正一人,署丞四人,监事四人。洪熙元年(1425),南京光禄寺亦置,设官略同
爵名。南朝宋、北朝魏“男”爵等级之一,不食封。见《宋书·庾悦传》、《魏书·费于传》。
官名,黄帝受命时有瑞云,故诸官之长皆以云名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昔者黄帝氏以云纪,故为云师而云名。”杜注:“黄帝受命有云瑞,故以云纪事也。”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官名皆以云命,为云师。”注:“应劭
官署名合称。即南宋登闻检院、登闻鼓院、粮料院、审计院、官告院、进奏院。其长官多以曾历知县有政绩者充任,或以曾任知州、知府人充任。南宋初,六院长官有数人选调为御史,故当时六院号称察官之储。宋代六个官署的
地位卑微之官员。特用于官员谦称。
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。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》甲集一三说:“太学补弟子员,故例,每三年科举后,朝廷差官锁院,凡四方举人皆得就试,取合格者补之,谓之‘混补’”。
刑部及枢密院别称。宋枢密院的别称。亦称宥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