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提举

提举

官名。宋朝始置,“提举常平官”简称,亦为差遣名目,如提举保甲、提举弓箭手等。元朝置为诸提举司长官,如提举左八作、提举都城所、提举富宁库、田赋提举司、织染人匠提举司、都提举万亿宝源库等均置。并多置同提举、副提举等。明沿元制,如盐课提举司、宝钞提举司、市舶提举司、大通关提举司等均置。清除沿置为盐课提举司长官外,文渊阁亦置。又,道官亦设提举,分掌道教事务。道光元年(1821)定为从六品,依例升迁提点,缺出由副理、赞教升补。


官名,意思是“掌管”。宋朝枢密院编修敕令所设提举,为该所长官以丞相兼任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编修敕令所》。元代也置此官,或正五品,或从五品,或正六品,为掌管专门事务的官员。还有都提举,位在提举之上,多为正四品。如保定织染提举司、大名人匠提举司、永平路纹锦等局提举司等,都以提举为长官。都提举万亿宝源库、都提举万亿广源库、都提举万亿绮源库、都提举万亿赋源库等,皆以都提举为该库长官,提举为之副贰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》。明代盐课提举司、市舶提举司等,皆以提举为长官,前者掌盐池之事,后者掌海外诸蕃朝贡市易之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。工部所属大通关提举司也是以提举为长官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工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技监

    官名。民国于内政、交通、实业、铁道等部设此官,承长官之命,办理技术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技术官,下有技正、技佐、技士。官名。为技术部员,北洋政府成立后于民国二年 (公元1913年) 设于交通与农商二部,

  • 京防营务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临时军事治安机构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职掌联络京师各军,稽查逃兵游勇诸事宜。官署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十一月初一日设立,是清代濒临灭亡时所设的京城防务机构。其任务是联

  • 库部司马

    官名。麴氏高昌国库部次官,协助库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“城令”。

  • 奉宸苑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辖三院之一。与上驷院、武备院合称“内三院”。康熙二十三年(1684)设。掌景山、三海、玉泉山稻田厂、南苑、圆明园、畅春园、清漪园等处管理、修缮事宜。置总理大臣,无定员。另设卿二人,

  • 总营造司

    海关工务部的长官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
  • 忠部员外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忠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
  • 外仆

    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主设坛和行舍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 “子产相郑伯以如楚。舍不为坛。外仆言曰: ‘昔先大夫相先君适四国,未尝不为坛。’”官名。春秋时郑国设置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“子产相郑伯

  • 司储郎中

    官名。即仓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仓部郎中。官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仓部郎中为司储郎中,至德二载(公元757年)复旧。

  • 营作大监

    官名。北周置,掌宫殿苑林的营造,下设营作副监。周宣帝营建东京(今河南洛阳)时,设京洛营作大监,主持宫苑修建。

  • 县社会局

   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始置,掌理社会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社会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