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义勇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王安石欲革募兵之弊,而代之以民兵,始于陕西路置,掌义勇兵分番教阅之事。四年罢,令转运司、提刑司领其事。元丰(1078—1085)中,又置提举义勇保甲,每路文、武臣各一员,文臣为提点刑狱兼提举义勇保甲,武臣为提举义勇保甲兼提点刑狱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王安石欲革募兵之弊,而代之以民兵,始于陕西路置,掌义勇兵分番教阅之事。四年罢,令转运司、提刑司领其事。元丰(1078—1085)中,又置提举义勇保甲,每路文、武臣各一员,文臣为提点刑狱兼提举义勇保甲,武臣为提举义勇保甲兼提点刑狱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置于各舰,由轮机上、中尉充任,掌轮机事务。
官名。即兵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兵部郎中为司戎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、参看“兵部郎中”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乐师下大夫四人,上士八人,下士十六人,掌乐政,教国子小舞。北周春官府乐部中大夫所属有乐师上士正三命;乐师中士,正二命。职掌与《周礼》的乐师同。
官署名。① 三国吴尚书台四曹之一,以尚书主之,下置郎。掌国家财政、会计、仓库、户籍、田宅等。参见“户曹尚书”、“户曹郎”。② 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。汉朝三公府始置,掌民户、祠祀、农桑事,长官
官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,在右羽林军大将军下。
①主管。《尚书·周书·泰誓》: “亦职有利焉”。蔡沈集传: “职,主也。”②职务、官职。《尚书·周书·周官》: “六卿分职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序官》: “设官分职”。③宋朝任官制度。宋朝任官有官、职、差
见“民政部侍郎”。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改民政部左右侍郎为副大臣,减员额为一人。见“民政部”。
① 汉朝用以称大司马。大司马职掌军事,东汉初改为太尉,故太尉亦称上司。②西夏第一等官衙。包括中书、枢密,用五十两银印。③属吏对上级官吏的统称。1、汉朝称三公之位为上司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(杨震)谓
宋朝下等役职名。掌仓库出纳用斗,差下户充当,或招募。公人名。宋代州役之一,掌仓库出纳用斗。一般差下户充任或出于招募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始置,员二人,从七品上,掌供奉讽谏,隶门下省。天授二年(691)增至五人,其后除授颇为杂滥,有“补阙连车载”之讥。宋初多出领外任,或兼领别司,不专任谏职。太宗端拱元年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