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仓场司
官署名。金宣宗贞祐五年(1217)置。主管仓、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。初由吏部辟举,后由尚书省拟。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,秩八品,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。
官署名。金置,掌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其长官称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另有监支纳官,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仓场司》。
官署名。金宣宗贞祐五年(1217)置。主管仓、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。初由吏部辟举,后由尚书省拟。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,秩八品,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。
官署名。金置,掌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其长官称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另有监支纳官,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仓场司》。
魏晋南北朝时山胡、羌等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。《晋书·刘曜载记》: “先是,上郡氏、羌十余万落保崄不降,酋大虚除权渠自号秦王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奚族之南剋军,以剋为军之统帅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时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林部。掌下列事项:一、水产的监理、保护;二、渔业的监理和保护;三、公海渔业的奖励;四、渔业团体;五、其他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
见“曹官”。任知府。参见“吏”。官类名。宋置,见“曹官”。
南宋阁名。度宗咸淳元年(1265)置,以藏理宗御制。设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贴职。宋阁名。咸淳元年 (公元1265年)置,收藏理宗御制文集。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职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(386 )置,无常员。统率侍中已下至中散等官员。主受诏命,出入禁中,参议军国大事及奉命出使。在建国初期权力很大,尚书省设立后,遂废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为殿内省尚食局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沿置,正五品下; 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奉膳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。宋朝置四或六员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置典
即“札也”。
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。置经承二人,办理文移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