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提督

提督

官名。① 明朝置,武官。始以内臣、文臣充任,位在总兵官之上,寓以监察之义。永乐 (1403—1424) 中,亲军三大营均设提督内臣。正德 (1506—1521) 中,皇帝自称总督军务,武臣江彬以平虏伯为提督。武臣之有提督始此。中叶后,巡抚多兼提督军务衔,亦间有总兵加提督者。万历 (1573—1620)时专设提督,但不常置。又,南京置有操江提督。②清朝置。为“提督军务总兵官”的简称。又别称“提台”、“军门”。绿营军之最高长官。从一品。分设于内地各省,掌一省之军政,并节制各镇总兵。所属有总兵、副将、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、千总、把总、外委等官。虽与直省督抚并称“封疆大吏”,然听总督节制。其不设之省,则由巡抚兼任。沿江、沿海地区,专设水师提督。江南、湖南、浙江等地,则置水陆提督。此外,京城有“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”。③郑成功设。其军队分为五军,下辖陆军七十二镇、水师 二十镇。每镇有官兵一千二百名,各设提督、统领,掌管一镇之军务。凡有战事,则与统领率队出征。


官名,明代京营设提督。《明史·职官五·京营》:“隆庆初,仍以总督为提督,改协理为阅视,寻并改阅视为提督。四年二月更营制,三营设各提督。”、“三营俱选勋臣提督之。:其职,文臣、武臣、宦官并用。清代多数省设提督,少数省由巡抚兼任。提督统辖绿营本标的官兵,及分防的营汛(驻兵地点大的为营,小的为汛),节制各镇总兵而听总督指挥,从一品,掌军政,为地方最高武职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、《历代职官简释·提督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中山尹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燕置为京都中山的行政长官。职掌略同“河南尹”。

  • 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置司于凤翔府。八年,改为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,移司于京兆府,简称为京兆按察司。十六年,改为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。

  • 板片库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由本部堂官委任所属司员管理库事,无定员。掌贮藏书板,内有《钦定三礼义疏》、《大清会典》、《大清会典事例》、《大清通礼》、《礼部则例》、《科场条例》等书。宣统三年(191

  • 知开封县事

    官名。宋以开封、祥符两县为京县,以京朝官知县事,其下置丞、主簿、尉,分设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案。

  • 度支副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度支部的长官,为度支部侍郎的改名,员额一人。见“度支部”。

  • 知国事

    官名,辽朝置,为北宰相府官员,北宰相府掌佐理军国之大政等。知国事佐北院宰相理国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于北面官北南二宰相府中均设知国事,地位在两府的总知军国事之下。参见“宰相府

  • 管理官房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掌管八旗官房事大臣。额设二十四员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每旗各一人。于都统、副都统内简派。任职一年,岁终更代。凡八旗兵丁之贫乏者,以空地官房拨给居住、并稽察官房有无租典倒坏之处,会同查旗御史共同出

  • 提刑司检法官

    官名。宋朝提刑司属官,掌检详法律。参见“提刑司”。官名。宋神宗熙宁六年置诸路提刑司检法官,掌检察刑狱之事等。见《宋史·官官七·提点刑狱公事》。

  • 理事同知

    官名。清朝同知之一种,为厅之长官,掌厅事。清制,直隶厅或厅之长官,分设理事同知、理事通判、抚民同知及抚民通判。属同知者,正五品; 属通判者,正六品。官名。清康熙二年(公元1663年)置,属奉天府。员额

  • 中宫

    本是宫名,因皇后居此,故有时用来代替皇后。卫宏《汉官仪》:“皇后称中宫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大长秋一人,二千石。”“掌奉宣中宫命。凡给赐宗亲,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,中宫出则从。”皇后的代称。《周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