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督学道
明朝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。湖广 (今湖南、湖北) 置二人,余皆一人,湖广置二人,督理一省学校教育及各种文化学术之事。清初沿设于各省。雍正四年 (1726) 改提督学政。
专职道员名。明代以按察使副使或佥事任督学之事,称为提督学道,除湖广因疆城过大设置二人外,其余每按察司设一人。清代废提督学道,置学政,地位在布按二使之上。
明朝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。湖广 (今湖南、湖北) 置二人,余皆一人,湖广置二人,督理一省学校教育及各种文化学术之事。清初沿设于各省。雍正四年 (1726) 改提督学政。
专职道员名。明代以按察使副使或佥事任督学之事,称为提督学道,除湖广因疆城过大设置二人外,其余每按察司设一人。清代废提督学道,置学政,地位在布按二使之上。
宋朝为诸路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。金设提刑使。明、清各省有提刑按察使,简称提刑。官名。为“提点刑狱”的简称。见“提点刑狱”条。
官名。隋初都水台都水使者领掌船局都水尉二人,炀帝时改置舟楫署令一人,丞二人,属都水监。唐于贞观六年(公元632年)置舟楫署,有令一人,正八品下,掌舟楫、运漕;漕正一人,监漕一人,漕史二人;上元二年(公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掌节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冠名。即柱后惠文冠、獬豸冠。本为战国时楚王所戴之冠。后秦御史及汉朝执法官吏、使节也用。《后汉书·舆服志》: “法冠,一曰柱后。高五寸,以为展筩, 铁柱卷, 执法者服之,
官名。北魏始于诸王府置仓曹参军事;北周诸王府亦置,《隋书·皇甫诞传》记北周时皇甫诞曾任毕王府仓曹参军。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亦置此职。唐制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上,掌禄廪、府膳、出纳、市易、畋渔、刍藁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掌预备马辔。额设御马司辔二十人,皇子司辔二人,皆以额鲁特蒙古充任。辖以司鞍长。
参见“六部尉”。
官名。亦作导桥掾。汉朝为地方政府掌修治道路桥梁的吏员,多置于交通要道或险阻处。河南尹所属见《水经注·谷水注》引《建青门石桥纪功柱铭》,其他如武都有西部道桥掾,蜀郡属国有南部道桥掾,均见于汉碑。晋朝则置
官名。隋初为尚衣局的主官,炀帝时改为奉御。宋复为尚衣局的主官,位在奉御上。见“尚衣局”。
见“崇文门监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