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掌官
见“收掌”。
见“收掌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有丞。隶少府卿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辰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福建道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
即“南京留守司”。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铸钱监官,置一员,以所在州府判司判之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长才类科目。开元二十一年(公元733年)诏举,李史鱼及第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《善斋吉金录》卷一四页三著录有战国官印文: “右闻司马。”
① 汉朝用以称大司马。大司马职掌军事,东汉初改为太尉,故太尉亦称上司。②西夏第一等官衙。包括中书、枢密,用五十两银印。③属吏对上级官吏的统称。1、汉朝称三公之位为上司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(杨震)谓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。为丞相府重要僚属,员一人,参议军国大事。三国吴亦置,掌军务,地位较高,不属丞相府,多由右大司马兼任。官名,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,为相府重要官吏,员一人,
民国军制,初级军官曰尉,分上尉、中尉、少尉三级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尉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