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设。掌进拟徽号、谥号、庙号及制诏、诰敕,进呈贺本、贺表,颁赏勋章、宝星诸事。置局长一人,副局长一人,并佥事、录事等。
见“保正”。
文书名。亦称“照票”。清朝之下行文。凡皇帝谒陵、巡幸或皇子等外出,每日须向沿途所在地方官支领柴炭等物,即以此为凭证。
保的办事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九月十九日公布的《县各级组织纲要》的规定,乡(镇)之内编制为保甲,每保以十甲为原则,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。保设保办公处,置保长、副保长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其职掌为管理柴薪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,汉朝郡守或县令属吏,掌时节禁忌及祭祀事。简称“时曹”,参看“时曹”条。
即“固伦额驸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国子监所属机构。掌颁肄业之规制,稽师生之勤惰,并办理释奠释菜事务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,设监丞一人,主其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曾一度归礼部管理,康熙十年(1671)改归本
官名。隋朝太子左宗卫长官,置一人,正四品上,掌以宗人侍卫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为太子左武侍率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 又改为太子左宗卫率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太子左司御卫率,中宗神龙
官名。清乾隆四十二年(公元1777年)设置乌鲁木齐都统及副都统,掌乌鲁木齐的军政,并在吐鲁番、巴里坤、古城及库尔喀喇乌苏(今乌苏县)各设领队大臣一人。所属各有协领、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官,分别管理各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