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籍院监
官名。渤海国官,文籍院长官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文籍院长官。
官署名。西晋始置,为御史台下属十三曹之一。设侍御史掌其事,监察京都畿内诸军府长官。东晋、南朝宋沿置。其后置否不详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殿内省尚辇局置为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辇局沿置,二员,从五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奉舆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宋朝殿中省尚辇局沿置,四或六员,徽宗
官名。知事之副贰。唐德宗贞元十二年(796)始号,授苏弁度支郎中、副知度支事。
西周及春秋战国时采田俸禄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无田禄者,不设祭器。有田禄者,先为祭服。”
官名。宋置,见“礼仪院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集市治安。《荀子·王制》:“使宾旅安而货财通,治市之事也。”
详见“詹事”。官名。掌皇后和太子家事。属官有太子率更、家令丞、仆、中盾、卫率、厨厩长丞、中长秋、私府、永巷、仓、厩、祠祀、食官令长丞和诸宦官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詹事》。东汉省詹事,太子官皆属少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八年九月始置,掌本行省所属各道军事和农事,以行省丞相、行台大夫领之。每道置使二人,同知、副使各二人,检督六人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团练安抚劝农使司》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公府有仓曹,主仓谷事。郡府亦置仓曹,又称谷曹,主收民租,设有掾、史。《后汉书·戴就传》有仓曹掾,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阴》有仓曹史,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又有左右仓曹史
官名。唐末五代藩镇属佐,置二员,位行军司马下,分判仓、兵、骑、胄四曹事,多由藩镇自辟置。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,选士人充任,为选人阶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徽宗崇宁二年 (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