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民国时设大总统,为国家元首,军队最高统帅,行政最高长官。北洋政府时期国家元首的名称之一。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采取总统制《临时政府组织大纲》中规定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行政首长。南北议和时革命党人与
官署名。宋朝大晟府所属机构。参见“大晟府”。
县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,称为“村自治”或“村治”。但村的范围较小,数量较多,由县直接统治村,实非易事,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恩幸传》: “(正光)五年(524),(侯详)拜司徒左长史,领尝药典御、燕州大中正。”为皇帝左右亲近之职,负责御药的调制,进御前要先尝。下设尝药次御以佐之。时又有“中尝药典御”。
官名,金朝置,正五品,掌天文历数、风云气色,密以奏闻。其佐官有监,从五品;少监,从六品;判官,从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官名。金代司天台以提点为主官,职掌相当于唐代的司天台监,参见“司天台”。
宋制,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。如《职制敕》中规定:“诸监司,巡历所部不遍者,杖一百;遍而不申,减二等。”“诸监司巡按,巧作名目,追呼巡尉弓兵,将带出本界者,杖一百。”“诸监司,每岁诣所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置,王屿以侍御史领之,掌祭祀,监察诸色祭官。
警察职名。清末置,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,其地位次于巡官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贞元十年(公元794年)诏举,张平权等二人及第;长庆元年(公元821年)诏举,崔郢及第。
官署名。即柱国大将军官府,西魏、北周时设长史、司马、司录,皆正七命; 中郎、掾、属,皆正五命; 列曹参军,正四命; 参军,正三命。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。《周书·裴文举传》:“(北周武帝)天和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