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籍司员外郎
官名。即“旗籍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即“旗籍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左、右补阙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补阙(今司谏)为中谏”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唐朝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参见“三事”。泛指西周王畿内的统治官吏,即《尚书·酒诰》所说的内服官。
官名。宋代设茶马司,后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,设有主管茶马、同提举茶马、都大提举茶马三级官员。详“茶马司”条。
即行为不正的官吏。《汉书·公孙弘传》:“先世之吏正,故其民笃;今世之吏邪,故其民薄。政弊而不行,令倦而不听。夫使邪吏行弊政,用倦令治薄民,民不可得而化。此治之所以异也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设置,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、商埠审判厅、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,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,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,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。参见
驿站中的宿舍,即驿舍。《史记·田儋列传》:“田横乃与其客二人乘传诣雒阳。未至三十里,至尸乡厩置……”注:“《集解》应劭曰:尸乡在偃师(县)。瓒曰:厩置,置马以传驿也。”
见“三部勾院”。
官署名。御史台分支机构。元世祖至元五年(1268)五月,在上都建御史台官署。九年,御史台署迁往大都,上都原署成为皇帝每年巡幸时随从的御史台官员理事之处,称为上都分台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,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管米的收藏与保存,下设米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