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鼓拽刺
辽朝御帐、亲王及诸军掌旗鼓者,兼掌护卫之事。
辽朝御帐、亲王及诸军掌旗鼓者,兼掌护卫之事。
官制用语。南北朝时期,一些中央官员兼任地方郡守、县令,但不理事,主要是为取得其禄秩,称带,也是皇帝的一种恩赐。《魏书·裴延俊传》:“时高祖以(裴)聿与中书侍郎崔亮并清贫,欲以千禄优之,乃以亮带野王县,
官署名。秩正二品。宪宗时,置开平府; 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改上都路总管府; 至元三年(1266)给留守司印,皇帝巡狩时行留守司事,皇帝回京后复旧。十八年(1281),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职内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主管财税收入的事务。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掌纳上士,正三命;掌纳中士,正二命。其职掌相当于《周礼》天官的职内。
①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驾部置。咸亨元年(670)复旧称。② 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二人,从六品。唐改正六品,属尚寝局。掌舆辇、伞扇、羽仪之事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。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承办海军驾驶人员学习、补官、任职、迁调、黜陟,稽核、收存各种航海图籍、日记、报告书、意见书,研究航海术
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。以封正、从三品官员之母、祖母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由中尉改名,秩中二千石。职掌京师治安,督捕盗贼,负责宫廷之外、京城之内的警卫,戒备非常水火之事,管理中央武库,皇帝出行则掌护卫及仪仗队。属官有丞、侯、司马、千人及
官名。东汉献帝延康元年(220)曹丕置,职掌与中领军同,但任职者资重于中领军,省称领军。三国魏沿置,为禁卫军最高统帅,由亲信或宗室担任,权势极重。吴亦置。西晋初省,以中军将军羊祜统二卫、前、后、左、右
官名。即都官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都官员外郎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。分掌内庭祭祀祝祷、供香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定设十三人,内司碓长六人,以府属佐领、管领下妇人充任。月有银、米之赏。初隶钟鼓司,十二年改隶礼仪监,十七年改隶礼仪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