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保
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,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,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,称为明保。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,一般交军机处存记,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,称为密保或暗保。
清制,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,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,奏报以后,交吏部审议,称为明保。
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,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,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,称为明保。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,一般交军机处存记,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,称为密保或暗保。
清制,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,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,奏报以后,交吏部审议,称为明保。
见“大司族”。
阶官名。金朝教坊二十五阶之第十阶,秩正六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六品上,称庆喜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明清内阁内部机构。明始置,掌书写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,并外国文书、揭帖、兵部纪功勘合底簿。设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以掌其事。清代于康熙十年(公元1671年)始设诰敕房,由汉本房兼管。专司校勘和收发诰敕,由大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上校,掌理海军造舰事务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。或称提举库务所、都大提举诸司库务司。掌举察京城储蓄受给、监官能否,覆验所受三司计度移用之事。设提举官领之。神宗元丰元年(1078)罢,其所领事令三司分隶所属。官
官名,汉置,俸六百石,掌按时开闭城门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城门校尉》:“城门每门候一人,六百石。”官名。为城门校尉的属官,掌候望讥察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:“门各有候,萧望之署小苑东门候,亦其
即“江苏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东宫典经局,掌经籍。流外三品勋位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掌备弓处事。初名“弓匠固山达”,额设五人。康熙十五年 (1676) ,改为“弓匠协领”。二十一年,定为正七品。乾隆二十四年 (1759) 改是称。四十四年定为六品
官名。西域车师前国等置,员一人,佩汉朝印绶,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西汉时西域车师前国置,为低级官员,位在都尉下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车师前国》:“辅国侯、安国侯、左右将、都尉、归汉都尉、车师君、通善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