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即“小司武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执行平政院的审理权,员额十五人,分在三庭办事。参见“平政院”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诸屯副长官,每屯置一或二人,从八品下,佐屯监掌本屯稼穑之事。宋初仅存空名而未尝除授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时废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有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。元及明初掌军事司法的职官。见“都镇抚司”。
官名。①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始置为刑部头司长官,二人,从五品上。掌司法及审覆大理寺与州府刑狱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刑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名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再改秋官郎中,中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农业专管机构,名称各有不同,川、康、黔、粤、陕、甘、湘、鄂、晋、豫、浙、绥各省均于建设厅内设农业改进所,桂省于建设厅内设农业管理处。广东农业改进所后与森林局合并为农林局。云南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秦制,附设的官府机构称离官。长官称离官啬夫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金布律》:“都官有秩吏及离官啬夫,养各一人。”
通常指皇帝身边的近臣,包括朝廷官吏和宦官。朝廷官吏多指御史、给事中等,宦官有御前近侍,如打卯牌子、御前牌子、答应长随、尚衣、尚履等。国君的亲近侍从官员。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近侍纳言左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