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寝局,员二人,从九品,唐改正八品。为司苑、典苑之佐,协掌园苑种植疏果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全都设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其职掌为佐大期奔管理马厂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见“司宗中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农工商部附属机构。掌理商标等注册事宜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农商部原设商标登录处,民国十二年(公元1924年)五月五日公布《商标局暂行章程》,改为商标局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正副主官,局内分设五科办
官名。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,见《汉书·董贤传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,有冤者到钟院击钟,以达于皇帝。始置于太祖时,穆宗时废,保宁三年 (971),景宗下诏恢复,并铸钟刻诏,说明所以废置之意。官署名。辽太祖神册六年置,民有冤可击钟使皇上知道
邮务人员职名。见“邮政总局”。
官名。即皇城使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防队各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。三十三年定制,分五路驻防,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,营辖中、左、右三哨。每哨设哨长一人为副长官,佐哨官管理全哨事务。
汉朝议政制度,亦作庭辩。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,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。《汉书·窦婴传》: “上然之,赐婴食,曰‘东朝廷辩之。’”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 “会公卿大夫东朝,共理而分别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