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散大夫
官名。隋文帝始置,为正四品文散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为从五品。唐沿置,从五品下。北宋初沿唐制,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 废罢文散官,改为新寄禄官,定为从六品,取代旧寄禄官中行郎中。金再置为文散官,从五品中,元改从四品,宣授。
官名。隋朝设的散官,从唐朝到元朝都没此官。唐宋文阶官,从五品下称朝散大夫;元朝升为从四品;明朝废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·吏部郎中》。
官名。隋文帝始置,为正四品文散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为从五品。唐沿置,从五品下。北宋初沿唐制,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 废罢文散官,改为新寄禄官,定为从六品,取代旧寄禄官中行郎中。金再置为文散官,从五品中,元改从四品,宣授。
官名。隋朝设的散官,从唐朝到元朝都没此官。唐宋文阶官,从五品下称朝散大夫;元朝升为从四品;明朝废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·吏部郎中》。
宫内给使名。辽置,见“三班院(2)”。
西汉时称太乐令,属奉常。东汉时称大乐令,俸六百石。明帝三年八月改称大予乐令,掌伎乐。凡是国家祭祀,负责请示奏何乐及大飨时用乐等。有丞;员吏二十五人,乐人三百八十名。宋朝掌乐官署大晟府的属官有太乐令,秩
官名。三国魏置,以久任散骑常侍者担任。南朝梁亦置,以散骑常侍功高者担任,与散骑侍郎高功者对掌集书省禁令,纠察非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以久任散骑常侍的担任,与散骑侍郎共掌禁令纠察等事。
官名。唐朝肃宗乾元元年 (758) 始设,为司天台属官。额一人,正五品上。系春、夏、秋、冬、中五官正之一,掌司四时,司其方之变异。宋朝沿置。初属司天监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属太史局
见“子城使”。
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,长兴苑属涿鹿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、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
官名。汉朝置,隶光禄勋属官谒者仆射。秩比三百石。掌宾赞受事,及上章报向。凡谒者,初为灌谒者,满岁即为给事谒者。官名,东汉置,又称灌谒者郎中,属光禄勋,俸比三百石,掌宾赞受事,及上章报问,并掌吊将、大夫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向山泽农家征收织布用的葛和苎麻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掌葛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以时征絺绤之材于山农。凡葛征,征草贡之材于泽农,以当邦
女官名。唐、金都设此官,正八品,掌酒醴进御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三·宫人女官》。
官署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置,掌审查京城刑狱案件。凡御史台、开封府及其他刑禁机构所判徒刑以上案件,须及时上报该司,审理不当或积压者,许据情节驳奏。设纠察在京刑狱官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