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庙奉卫官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曲阜孔子林庙,掌守护林庙。员额一人,下设奉卫三十人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曲阜孔子林庙,掌守护林庙。员额一人,下设奉卫三十人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长官。负责看押未决人犯,及处理所内一切事务。属大理院者从五品,奏补; 属京师两审判厅者分别为正六品、从六品,奏补。
官名。清末商部属官。光诸二十九年(1903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简任。掌辅佐堂官,审核各司重要事务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省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吐谷浑族军。设详稳。
官名。民国初期置,为县的长官,掌全县政令;后改称县长。官名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,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。县知事隶属于道尹,为县行政长官,其资格分为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推广教育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各府、厅、州、县均有。置视学一人,兼充学务总董,遵照奏定学堂章程,劝办小学,以逐渐推广普及教育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为府、厅、州、县长官
官名。明太祖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于将作司置,正四品,为司卿之副职。洪武元年(1368)改将作司隶工部,六年,改司正六品,少卿品秩亦随降。十年罢。
官名,汉置,属大司农,掌平衡物价,贵则卖,贱则买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治粟内史》:“治栗内史,秦官,掌谷货,有两丞。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。属官有太仓、均输、平准、都内、籍田五
南齐、北齐时诸公、都督府僚属名。参见“右户曹”。
官名,汉置,掌用膳时司过,天子有缺点过失,则彻膳而谏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及太子既冠成人,免于保傅之严,则有记过之史、彻膳之宰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(又置)诵诗工、彻膳宰以司过。”
清朝地方士绅对巡抚以及布、按、道、府长官之尊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