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木市提领
官名,元世祖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,属宣课提举司,从七品,掌果木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,元世祖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,属宣课提举司,从七品,掌果木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杂造器物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秩从九品;副使一人佐之。
①官名。“行人”省称,即通使诸侯者。②官制用语。指官缺未补,暂由他官兼摄其事。汉朝摄行制度较普遍。有以低级官吏摄行高一级职务者,有以平级而兼摄行者,亦有以文官行武官事者,也有以武官行文官事者。魏晋南北
官名。①掌礼仪之官。《周礼·春官·序官》:“乃立春官宗伯,使帅其属而掌邦礼,以佐王和邦国。礼官之属,大宗伯卿一人,小宗伯中大夫二人。”后代或作为主司礼仪官员的通称。②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。参见“六官”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·“右光禄大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南北朝置,为幢的主将,所领人与数与队主相近,主要用于仪卫,在必要时也参加作战。多以他职兼领。北齐时与军主、别将、统军、都将合列为“备身五职”,备宿卫; 将作寺亦置,负责营造。北齐从九品,北周正三
官制用语。宋朝称正授吏人为正名。非正授者,则带守阙、私名等名目而行其职。流外吏人必须至正名后,始许按一定选限出官。如门下省甲库令史,补正名后,八选可出为县主簿、县尉。
皇帝围猎服务机构。辽置,属北面场官。设围场都太师、围场都管、围场使、围场副使等官。清代有“木兰围场”,见该条。
官名,秦汉两朝县设此官,位在狱掾之下,佐狱掾掌管罪犯等事。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梁尝有栎阳逮,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史司马欣,以故事皆已。”其后,唐朝大理寺设狱史六人,佐掌刑狱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主设坛和行舍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 “子产相郑伯以如楚。舍不为坛。外仆言曰: ‘昔先大夫相先君适四国,未尝不为坛。’”官名。春秋时郑国设置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“子产相郑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