染院副使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置,分东、西二使,属西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义郎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置,分东、西二使,属西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义郎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县司法机关,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,受理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,设审判官,独立行使审判职务;设书记官,掌记录、编案、文牍、统计等事务。检察职务,由县长兼理。关于司法行政事务
官名。北齐设置,见“中尚食局典御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 (1289) 由甲匠总管府改立。后隶于武备寺,降为甲匠提举司。
官名。隋初于内侍省中置伺非八人,掌伺察非违之事。
西夏诸王位之一。在师位、中书位、枢密位之上。
宫观官名。宋真宗天禧元年 (1017)始置,以参知政事兼领。仁宗皇祐五年 (1053) 废。
汉朝任用地方官吏的一种避讳制度。据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李贤注,三互法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互为官。但此制似为三互法以前的情况,三互法应较此更为严格,目的是限制官吏结党营私,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,其后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掌管山阳地区农业生产,以山阳部丞为长官,属司农寺典农署。
官署名。辽于诸路设置,掌畜牧之事,属北面群牧官。设某群太保、某群侍中、某群敞使等官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,在右羽林军大将军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