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柱国

柱国

官名。①战国楚、赵置,位令尹、相国下,位甚尊。《战国策·东周》: “公爵为执珪,官为柱国,战而胜,则无加焉矣。”《战国策·赵策四》: “田驷谓柱国韩向曰”鲍彪注: “柱国,楚官,盖赵亦有。”秦、汉之际,张楚农民政权置,有柱国房君。②柱国大将军省称。③隋朝为正二品散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唐朝为十一转勋官,比从二品。宋朝为十二等勋官第二等,从二品,徽宗政和三年(1113)罢。金朝亦为十二阶勋官第二阶,从二品。元朝为十阶勋官第二阶,从一品,只用于封赠。明朝为十二阶武勋第二阶,从一品; 又有左、右者,为十二阶武勋第一阶,正一品。


官名。战国时楚国有此官,分上柱国和柱国,上柱国位次令尹(宰相),为武职最高官衔。原为保卫国都之官,后也帅兵远征;柱国位次低于上柱国。赵国亦有此官。见《战国策·东周·秦攻宜阳》、《战国策·赵四·翟章从梁来》。秦汉之间也有此官。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柱国曰:秦末亡而诛赵王将相家属,此生一秦,不如因立之。”“义帝柱国共敖将兵击南郡,功名,立为临江王。”从隋朝始,上柱国和柱国,作为勋级以酬勋功,上柱国为从一品,柱国为正二品;唐代上柱国为视正二品,柱国视从二品;宋代上柱国为勋级最高阶,柱国仅次于上柱国;金代为正二品和从二品;元代升为正一品和从一品;明代左柱国、右柱国为正一品,柱国为从一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上柱国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·司勋郎中》、《宋史·职官九·勋一十二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一·凡勋级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勋一十阶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稽勋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会计司郎中

    官名。①清朝内务府会计司之主官。额设二人。掌司事。② 清末学部会计司之主官。额设二人。掌理司务。

  •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胭粉人户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四年(公元1277年),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,二十九年(公元1292年)置总管府。大德十一年(公元1319年)升正四品,设达鲁花赤、总管、首领官各一人,令史四人,译史一人,

  • 司徒长史

    官名。东汉始置,员一人,秩千石。为司徒府僚属之长,佐司徒总管府内诸曹,或亦参预政务。三国魏以后分置左、右长史。参见“司徒右长史”。官名,东汉置,为司徒府属吏之长,秩千石,掌司徒府诸曹事,佐司徒处理四方

  • 四门学博士

    即“四门博士”。学官名。见“四门学”。

  • 军法司

    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陆军司法、刑罚、审判、监狱、勾检军事条约,兼司陆军司法监狱人员之补任、教育。设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一等司法官一人,二、三等及初级司法官十二

  • 移病

    汉朝官员上书称病请假或辞职之谓。《汉书·疏广传》:“即日父子俱移病,满三月赐告,广遂称笃,上疏乞骸骨。”

  • 长官司吏目

    吏名。据《清朝文献通考·职官考》记载,贵州省有府属长官司吏目四人。参见“吏目”。

  • 司辰

    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元年(627)改司辰师置,员十九人,正九品下,掌漏刻之事。肃宗乾元元年(758)加号五官司辰,员十五人,正九品上,为司天台属官。宋朝仅存空名,未尝除授。辽朝为司天监属官。金朝置司辰郎,

  • 太后两宫奉令、奉丞

    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奉令,正七品;奉丞,正八品。掌奉宣太后旨意。

  • 升贡

    宋朝取士方法之一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罢州郡解试及礼部试,州学、辟雍取士皆由县学上舍中选拔,称为升贡。县学按外舍、内舍、上舍逐等升补。县学上舍选升州学,州学选升京师辟雍。宣和三年 (112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