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永乐二十二年 (1424) 置,为京营中基层领兵军官。
吏名,也称议曹,汉朝丞相府、郡、国、县皆置。无固定职事,掌谋议应对。《旧汉议》:“丞相府有议曹,郡国县亦有。”《汉书·循吏·龚遂传》:“上遣使者征遂,议曹王生愿从……乃臣议曹教戒臣也……议曹王生为水衡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左奉宸卫置,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、中郎将二员,与右千牛卫统率亲近禁军,共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,不领府兵。受朝之日,侍列于御座左、右,职任
官署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于各县,掌钤束一县之僧人。长官为僧会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唐、明、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:“府僧纲司都纲、副都纲,州僧正司
官名。西汉武帝时置辑濯令及丞,属水衡都尉,主管上林苑池沼中船舶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注引如淳说:“辑濯,船官也。”辑同楫,濯同櫂,都是行船的工具,故用以名官。
汉朝封建国家为控制军队,令士卒互相担保的凭信。《汉书·冯唐传》: “士卒尽家人子,起田中从事,安知尺籍伍符? ”颜师古注引李奇曰: “伍符,军士五五相保之符信也。”又引如淳曰: “伍符亦什伍之符,要节
官署合称。①宋朝六官署,即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的孔目房、吏房、户房、兵房、礼房、刑房,改制后的吏房、户房、礼房、兵房、刑房、工房。②清朝中央及地方官署内书吏的办事机构,即吏房、户房、礼
杂任职名。唐于左春坊内直局置,员额八人,掌东宫几案、翰墨。
官名合称,即左平和右平,为廷尉属官。汉置,掌刑法审判。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,秩皆六百石。东汉沿置,左右平各一人,掌平决诏狱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。
官名。高昌国置。位在令尹之下,与交河公皆由王子出任。除国政大事由高昌王决定外,其余事务则由世子与交河公及本官随状断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