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勇将军
见“十武将军”。
见“十武将军”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参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“骁骑将军”和“游击将军”的合称。
左士师和右士师合称。参见“左士师”、“右士师”。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三科:第一科所掌为: 一、典守祭祀; 二、编订历书; 三、关于国家礼制之制定;四、关于民间礼制之制定;五、关于各种礼制旧习惯之改良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所补用之缺,原非应补之缺,乃以现缺先用之例。有候补大员以小官之缺补用者,亦有候补官员以同品之缺补用者。部院宗属司员可借补满缺。笔帖式、库使等官可借补现缺,待本旗缺出再行还抵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主管甲仗的制造。《魏书·崔光传》: “正始(504—508)中,大修器械,(崔长文)为诸州造仗都使。”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吏部三铨之一,又称小选,由吏部郎官主之,掌流外人铨选之事,曾一度废罢,德宗贞元二年(786)复置。五代沿置。宋初因之,掌诸司胥吏考试、升迁及年满出官之事,择中选者补正名,叙其劳绩。神
清朝官吏出身之一种。又称“异途”。详“出身”。
清朝官员之加俸。雍正六年 (1728) 始命予吏、户、兵、刑、工五部尚书、侍郎双俸,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。乾隆元年 (1736) ,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。其原有之俸称正俸,新增部分称恩俸。初,官吏
清礼部的内部机构。掌储藏书籍。每届顺天府乡试、会试期间,将朝廷颁布的书籍送考官检阅,事毕取回存库。本库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,无固定员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