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器监
① 官署名。唐朝中央政府、隋唐行台省皆置,有监、少监(或副监)、丞等,掌兵仗、厩牧之事;中央政府所置,于唐太宗贞观六年(632)废,玄宗开元三年(715)又置军器监。行台省所置,于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至九年(626)随行台省罢。② 官名。唐朝中央政府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; 隋朝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视正八品;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; 诸道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。
① 官署名。唐朝中央政府、隋唐行台省皆置,有监、少监(或副监)、丞等,掌兵仗、厩牧之事;中央政府所置,于唐太宗贞观六年(632)废,玄宗开元三年(715)又置军器监。行台省所置,于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至九年(626)随行台省罢。② 官名。唐朝中央政府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; 隋朝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视正八品;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; 诸道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秘书省属官,参预修撰国史。陈沿置。见《陈书·傅縡传》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低级武官。额定满洲四十人、蒙古、汉军各十六人,共七十二人。从六品,职同“步军校”。
官名。清置,为銮仪卫的主官。见“銮仪卫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以参知政事王安石、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,讲求财计之利病,革除宿弊,更立新法,以开财利之源。三年,并归中书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制定和颁布新法。《宋史·职官
散官名号。金始置为文散官,以授正七品上文官。元朝沿置,改文官正六品,敕授。明朝为文官正六品,升授。清朝为正六品封赠。官名。金朝文阶官制,正七品上称承德郎;元朝升为正六品;明朝为正六品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击鼓奏钟镈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镈师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”,“掌金奏之鼓。凡祭祀,鼓其金奏之乐。飨食、宾射、亦始之”。官名。掌管击
官名。东汉置,为杂号将军,统兵出征。三国魏、吴沿之,魏许定任职时,曾都督徼道虎贲。魏、晋皆四品。十六国前赵、后凉、北凉亦置。南朝宋列为五威将军之一,四品。北魏刘尼任职时典禁兵宿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
春秋战国乡一级行政官员统称。《管子·大匡》: “凡庶人欲通,乡吏不通七日,囚。”乡一级行政官员的总称。《管子·大匡》:“凡庶人欲通,乡吏不通七日,囚。”注:“庶人有所陈诉通于君,乡吏抑而不通(报),事
南朝对州“别驾”的别称。
见“十武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