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学掌仪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置一员,兼任武学司书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置一员,兼任武学司书。
爵位名。明置为较低等封爵,以封郡王非嫡长之四世孙。官名。明宗室封爵有镇国中尉。《历代职官简释·镇国中尉》:“明制,宗室封爵奉国将军之下为镇国中尉,与将军同以镇、辅、奉三字为高卑之序。”
印和系印的丝带,官吏印章的统称。凡治事的命官皆颁有印绶,以示职权受命于天子,并代表级别和权力。历代有之,但具体制度或有不同。官印及绾印之组的合称。战国时,凡官印均称玺。至汉代,除皇帝与皇后、太子、诸王
官名。北宋开封府长官,从三品。不常设,而别以权知开封府事为长官。
官名合称。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(412)七月,“置四厢大将,又放十二时,置十二小将”。(《魏书·太宗纪》)职掌不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乡的行政长官。《仪礼·士冠礼》“乃易服, 服玄冠玄端爵, 奠挚见于君, 遂以挚见于乡大夫、乡先生。”《周礼·地官》乡大夫,“每乡卿一人”,“各掌其乡之政教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食官署令丞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)置,分领京畿、湖北、淮南、京东、京西诸镇。设镇抚使为长官,其属有参议官一人,书写机宜文字一人,干办公事二人,许长官奏辟。后废。南宋末年复置。参见“镇抚使”。官署名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时常以郎官供尚书署差遣,掌收发文书章奏庶务,后渐成定制,成为中朝常设官职,员四人,一主匈奴单于营部,一主羌夷吏民,一主户口垦田功作,一主钱帛贡献委输,分隶诸曹尚书。东汉置三十六员(或说置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,也写作“雍太宰”。西汉置,皇帝祭祀五畤时掌供熟食之祭品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:“奉常,秦官,掌宗庙礼仪……有廱太宰、太祝令丞、五畤各一尉。”注:“如淳曰:‘五畤在廱,故特置太宰以下诸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