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选司员外郎
官名。即“武选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即“武选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简称“执事”。①指各级官府内有具体职务之官员,相对于散官而言。《隋书·百官下》:“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,无职务者为散官。”《六部成语注解·吏部成语》: “办理何项事务之官即谓之何项执事。”②指祭祀时主
官名。商王成汤时伊尹曾任此官。《诗经·商颂·长发》: “实维阿衡,左右商王”。一说即保衡,阿、保皆伊尹所任官名,即保育教养之官,衡则为伊尹字。见俞樾《群经平议》。晋朝为宰相尊称,或为权置之官号,号尊而
“太子中卫率”省称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湖广部、刑部湖广部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。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湖广部”。
官名。橐,指橐佗,良马名。《汉书》颜师古注;“牧橐,言牧养橐佗也。”牧橐令为西汉太仆所属牧养良马的属官之一,有丞。东汉省。
官名。明初以南京为首都,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改北平为北京,置行部尚书二人,侍郎四人,所属有六曹清吏司。后又分置六部,各称行在某部。十八年(公元1420年)定都北京,以南京为留都,六部官属移至北京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八月公布的《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》,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,各区设置警察署,以署长为主官,下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,于真宗、仁宗时诏举之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铨选之制,选人各有选限,自一选至九选不等,选限满,始许赴铨试。如有劳绩,减其选限数,初前赴铨试,称为减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