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中郎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为殿中侍卫武官。《魏书·安同传》: “(安同)父屈仕慕容, 为殿中郎将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为殿中侍卫武官。《魏书·安同传》: “(安同)父屈仕慕容, 为殿中郎将。”
官名。清朝西陵工部衙门之主官。乾隆元年 (1736) 设,一人,驻易州。下设员外郎六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二人,经承二人及守库把总、巡兵、匠役等员役。掌陵寝岁修工程之事及祭器、祭物之供给。宣统三年 (1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于国民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在成立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的同时,并设置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,其职任为指导自治并调解省县与盟旗的争执。其官署称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,在长官之下设有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检察机构。分为不同级别,有总检察厅、高等检察厅、检察厅等。负责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条件的检察事宜。详见“总检察厅”、“京师高等检察厅”、“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”、“地方检察厅”等。官署名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 (1277),置司建康 (今江苏南京),监治宁国、徽州、饶州、集庆、太平、池州、信州、广德等路。隶江南行御史台。二十三年,迁司于宁国路 (今江苏宣城)。二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县“审检所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三品蕴位,为流外官职。当属太官令。官名。南北朝的南朝梁设此官,掌酒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光禄卿》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武职从八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八品无封赠,属八旗者从八品从文职封修职郎。乾隆三十二年(1767),统一为修武佐郎。五十一年,改此称,遂为定制。武散官名。清置,秩从八品。
官署名。宋咸平五年(公元1002年),始以右仆射张齐贤为经略使,节度环庆、泾原路及永兴军路兵马。不常置,后渐成为沿边诸路掌军务和治安的长官,常置于陕西、河东、广南等路,往往以经略安抚使为名,其官署称经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专门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奖励各种学术技艺,考察专门学会,兼理图书馆、天文台、气象台,负责海外留学生之派遣、奖励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。
参见“副司幄”。